EP 398|我裝的東西為什麼不能拆走?【張倍齊律師 X 法律護身符】
張倍齊律師 X 法律護身符 X 亮遠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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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P 398|我裝的東西為什麼不能拆走?【張倍齊律師 X 法律護身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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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集完整筆記、逐字稿與延伸閱讀:
https://lylaw.tw/article-content.asp?...
本集談什麼:
1. 民法「附合」:動產固定到不動產上,且不能輕易分離(或分離後嚴重損壞),即發生所有權移轉。
2. 冷氣、系統櫃、木地板、瓷磚、馬桶裝上去後,法律上歸屬於房屋所有人,不再是裝設者的動產。
3. 強行將已附合的物品拆除,構成毀損他人財物,可能觸犯刑法毀損罪,即使對方積欠工程款也不例外。
本集摘要:
本集討論一個常見的生活直覺誤區:「我出錢買的,當然可以拿走。」張倍齊律師以夫妻冷氣糾紛和室內設計師工程款爭議為例,說明民法中的「附合」概念——當一件動產被安裝到不動產上,且無法輕易分離(或分離後經濟價值大幅減損),這件動產的所有權就會隨之移轉,成為房屋的一部分,不再是獨立的動產。 具體來說,冷氣需要鑽孔、拉銅管、固定於牆面,拆除會損害牆體;系統櫃釘死於牆壁,拆卸會破壞橱體或牆面;木地板、瓷磚黏合後難以完整取下。這些情境下,物品一旦裝上去,法律上就屬於房屋所有人,強行拆除反而構成毀損罪。 正確做法是:保留工程款或費用的請求權,以法律途徑向欠款方索討金錢,而非自行將已附合的物品取回。冰箱等尚未固定的動產則另當別論,所有權移轉需視交付情形而定。
《法律護身符》由張倍齊律師主持,用生活案例說明法律風險與自保方法。
本內容為一般法律知識分享,非針對個案之法律意見;具體情況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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