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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媽養我20年,我結婚不讓她上台,還跟婆家介紹「這是我家阿姨」?

靳律切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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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媽養我20年,我結婚不讓她上台,還跟婆家介紹「這是我家阿姨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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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26歲女人來諮詢,說下個月結婚,父親威脅她:後媽不上台,他就不來參加婚禮,承諾的嫁妝也收回。 律師一問,事情全出來了: 她3歲親媽走了,5歲後媽進門帶著個兒子,20年來一直喊媽。現在她覺得自己是成年人了,要各就各位,改口喊阿姨,不讓後媽上台敬茶。親家會面時向公婆介紹「這是我家阿姨,我爸剛找的老伴,不是我親媽」,後媽站那兒倒退好幾步、臉發白,父親桌下踹她一腳、回家罵她沒良心。 後媽還忙前忙後準備陪嫁、訂飯店、買請柬、聯繫婚慶、做棉花被,她嫌棉花被是七八十年代便宜貨、大紅大綠花色糊弄她,陪嫁10萬太少,閨蜜都20萬,鬧了之後父親又添5萬變成15萬,她還覺得「要不是我鬧,這5萬肯定被那女的截胡填她兒子了」。 她說後媽嫁給爸就應該照顧她、負責她,這是責任。她問:父親說話不算數收回嫁妝要不要負法律責任?法律能不能強制父親參加婚禮?改口喊阿姨後還要不要贍養後媽?把他們折騰離婚是不是就不用贍養了? 律師說得很清楚: 說話不算數不違法不犯罪,不需要負法律責任。 法律強制不了父親參加婚禮,他義務只到18歲,現在你對他們沒權利只剩義務。 後媽從5歲養你到26歲,盡了撫養義務,你就得盡贍養義務,跟你喊啥沒關係,離婚也照樣能找你要。 你不稀罕就別拿,拿你就不要臉。 律師還說了一句很紮心的話:「你5歲需要女人照顧、需要洗衣做飯的時候,就讓這個女人出現;等你長大成人了,立馬從媽變成阿姨了,婚禮也不讓人參加?你以為你是哪個國家的公主啊?」 這件事告訴我們: 養育之恩不是喊一聲「阿姨」就能清零的。 嫁妝承諾不兌現不違法,法律強制不了人情。 後媽盡了撫養義務,你就得盡贍養義務,跟稱呼無關。 嫌棉花被便宜、嫌陪嫁少,先問問自己為這個家做過什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