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P 312|提出異議好過默認【張倍齊律師 X 法律護身符】
張倍齊律師 X 法律護身符 X 亮遠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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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P 312|提出異議好過默認【張倍齊律師 X 法律護身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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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集完整筆記、逐字稿與延伸閱讀:
https://lylaw.tw/article-content.asp?...
本集談什麼:
1. 沉默在法律上不等於中立,長期不反對他人侵害可能被解讀為默認同意。
2. 共有土地若部分共有人長期使用、其他人知情不異議,日後可能出現默示分管爭議,拆屋還地的空間縮小。
3. 定期租約到期後,雙方繼續履約而未明確終止,租賃關係可能轉為不定期租賃。
本集摘要:
沉默不一定是中立。在法律眼中,長時間對他人侵害權利不表示反對,有時會被解讀為默認同意,進而失去事後主張的空間。 張倍齊律師以四個生活場景說明「及時異議」的重要性:第一,共有土地由部分繼承人長期占用蓋房或耕作,其他人知情卻始終不反對,日後可能形成默示分管協議,要求拆除的機會大幅降低。第二,定期租約到期後,房客繼續付租、房東繼續收租而未要求搬離,租賃關係可能轉為不定期租賃,要收回房屋須另行終止。第三,越界建築若鄰地地主知情卻未即時提出異議,依法原則上不得事後要求對方拆除,只能請求支付補償金。第四,股東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有違法情形,必須當場表示異議,之後才能在期限內向法院訴請撤銷。 各種場景對「即時」的要求程度不同:會議異議須在當場提出;越界建築或土地占用則應在發現後盡快書面表態,拖越久越容易被認定為默認。發現權利受侵害,第一步是及早表示反對意思,不確定怎麼做,建議儘速諮詢律師。
《法律護身符》由張倍齊律師主持,用生活案例說明法律風險與自保方法。
本內容為一般法律知識分享,非針對個案之法律意見;具體情況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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