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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繼承時代來臨!長輩留下的房產如何不被充公?│賴芳玉 ft. 葉裕州 不動產法/稅務專業講師

賴芳玉聊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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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繼承時代來臨!長輩留下的房產如何不被充公?│賴芳玉 ft. 葉裕州 不動產法/稅務專業講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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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台每 3 戶過戶就有 1 戶來自繼承,但內政部統計竟有直逼千億元的土地「無人辦理繼承」,甚至連新板特區精華地段都有數億荒地!本集邀請逢甲大學兼任講師、資深地政專家 葉裕州老師,與賴芳玉律師聯手拆解不動產繼承、節稅與產權過戶的實務眉角。 🎙️ 本集精華重點 🏢 大繼承時代的產權風暴 二戰後嬰兒潮世代逐漸凋零,「有土斯有財」的累積讓不動產移轉量暴增。精華地無人繼承並非不值錢,往往是早期「有地沒現金」省稅費、長輩口頭交代未立遺囑,或子女賭氣延宕所致。 ⏳ 黃金 26 年倒數:不辦理真的會歸屬國庫! 6 個月內:應辦理繼承登記(逾期有罰款)。 逾期 1 年:主管機關公告 3 個月。 列冊管理 15 年:若仍未辦理,將移送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。 價金保管 10 年:標售所得保管 10 年無人領取,產權與價金全數歸屬國庫(約 26 年大限)。 (💡 秘訣:只要在國產署正式拍賣日前補辦繼承,都還來得及緊急叫停!) 📜 光復初期長輩查無死亡紀錄?不用大費周章聲請死亡宣告 早期戶籍混亂、離散失聯,若長輩約於民國 32~35 年前後過世,依《土地登記規則》補充規定,繼承人檢附系統表並切結即可辦理,省下冗長法院程序。 ⚖️ 兩岸繼承規則大不同 台灣繼承人:採默示繼承(不說話=概括繼承;不要才需向法院聲明拋棄)。 大陸地區繼承人:須主動以書面向法院聲明繼承,且非配偶繼承額度原則上限 200 萬元。 🏡 老宅、三合院沒權狀是違建嗎? 早期為自住省開銷常未辦理保存登記。只要是在建築法實施管制前(約民國 60 年代初)就已存在的合法老屋,備齊早期航測空照圖、接水接電憑證或舊房屋稅籍證明,即可依法補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! #賴芳玉聊法 #賴芳玉律師 #葉裕州 #大繼承時代 #不動產繼承 #土地登記 #遺產傳承 #未辦繼承登記 #列冊管理 #合法房屋補登記 -------------- 📌訂閱/分享 📍賴芳玉聊法▷ / @bbd-law 📍寶島聯播網Youtube▷ https://reurl.cc/K858gM 📍鄧惠文-心事有人知▷ https://reurl.cc/VYgYkR 📍徐佳馨-房市ok嗎▷ https://reurl.cc/VYgYkR 📍梁惠雯-醫探究竟▷ / @bbd-medical 📍鄭弘儀-寶島全世界▷ https://reurl.cc/Laga97 📍汪潔民-財富汪得福▷ https://reurl.cc/QYgY8o